(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8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联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处、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淀区总工会、海淀区工商联,共同组织召开“海淀区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推进会”,辖区内近百家企事业单位、园区、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调解组织等单位共同参会。
会议现场。 图源:海淀法院
会上,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韩晋通报了《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报告》,截至目前,海淀辖区内建立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共计111家,全面覆盖了工会、街镇、企事业单位、高校、行业协会等单位类型,还包括“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自贸区试验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民建海淀区委企业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等3家首创特色调解组织。
海淀法院第一速裁团队法官王芳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题,开展劳动用工普法的专题讲座,结合劳动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对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引发的涉诉风险进行重点警示,号召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依法保障工伤职工及“三期”女职工合法权益,以及劳动者的劳动就业权,避免滋生解聘纠纷,同时,鼓励企业优先通过协商调解处理纠纷,增强劳动法律意识,自发建立与维护和谐有序的企业职场环境。
海淀法院第一速裁团队持续开展“能动司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系列普法宣传,精心编写了《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常用法律规定汇编》,针对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篇章,全面梳理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等相关规定,敦促企业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一速裁团队法官马敬与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庭长刘冬立一同进行现场答疑,马敬结合自身从事劳动争议裁判的丰富经验及调解技巧,针对工资发放、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带薪年休假、加班权益、解聘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向现场提问人员解答了在调处化解劳动争议时的各类法律问题。
编辑 彭冲 校对 刘军
上一篇 : 张家港市凤凰镇:办实事解难题,海棠先锋在行动
下一篇 : 最后一页